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
一、捐款扣税上限
1)把可扣除捐款占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应评税金额的比例上限提高至35%。政府收入会减少约8,000 万元。
二、家庭及儿童
1)在未来3年共拨出4,500万元,加强日间寄养以及托儿服务。
2)每年增拨约4,000万元,增加妇女庇护中心宿位,强化社署热线服务,推行宣传运动和公众教育,以及加强前线专业人员培训。
三、青少年
1)在未来3年共拨款约10亿元,为15至29岁的青少年提供3 000个为期3年的职位。
2)在2008至09年度预留约5,300万元,打击青少年吸食精神科毒品的问题。
3)以试点形式设立地区数码中心。
四、残疾人士
1)每年增拨约1亿元,为残疾人士提供300个额外学前训练名额和450个额外日间训练名额,以及490 个额外资助院舍名额。
2)每年增拨约3,500万元,设立16个社区支援中心,加强为残疾人士、其家人和照顾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支援。
3)拨出约2,000万元,以添置8部和更换24部复康巴士。
4)为12至64岁的领取伤残津贴和残疾程度达100%的综援受助人额外增加每月200元的补贴,鼓励他们更多外出参与活动。每年涉及的开支共2.3亿元。
五、有经济困难的病人
1)向撒玛利亚基金注资10亿元,按既定机制增加纳入资助范围的新药物。
六、少数族裔人士
1)由2008至09学年开始,向19 间“指定学校”发放每年30万元经常津贴,为非华语学生推行校本支援计划,并在两个学年内增加“指定学校”数目至25 间。政府每年会额外拨款1,300万元。
2)以试点形式成立4个支援服务中心,提供传译服务和举办中英文语言训练班等。政府会预留1,600万元作为中心来年的营运开支及另拨800万元作为创辨经费。
七、社会保障制度受助人
1)向综援受助人及伤残津贴受惠人,分别额外发放1个月的标准金额及伤残津贴,涉及的开支约12 亿元。
2)提早根据现行机制调整综缓金额的水平。
八、公屋住户
1)为居於房委会及房协出租单位的较低收入家庭代缴1个月的租金。但措施不适用於须向房委会缴交额外租金的租户及居於房协乙类出租屋村的租户。政府已预留10亿元推行这措施。
九、低收入人士
1)提高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的入息上限至每月6,500 元,延长津贴期限至12 个月,及容许原区就业人士申领津贴。
2)为每个电力住宅用户户口提供1,800 元的电费补贴,涉及开支约为43 亿元。
十、长者
1)把“长者学苑”计划推展至专上院校层面。
2)每年增拨约6,000万元,增加160个额外日间护理名额和278个额外资助安老宿位,以及提供180 个额外安老院舍疗养照顾宿位。
3)每年增拨约1,800万元,增聘长者地区中心人手。
4)预留2亿元,在未来5年为家居环境破旧及设备欠佳的长者家庭提供小型家居维修和改善工程服务及所需设备,以每户5,000元为上限。
5)预留10亿元,在未来5年资助贫困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或进行改善安全工程,以每名长者4万元为上限。
6)研究如何改善高龄津贴计划,以期在2008年年底前可作出决定。
7)拨款15亿元,向每名领取高龄津贴的长者一次过发放3,000元。
十一、天水围社区
1)设立一个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
2)提供土地作长远商业/酒店发展。
3)推出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让长期病患者以医管局诊所的收费获得私营医务所的服务。
4)在天水围北部兴建普通科门诊诊所,并研究在该区兴建一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