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未发现新昌集团控股(00404)存在商业欺诈行为 但管理机制不完善

  智通财经APP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于2017年7月25日,德勤咨询(香港)有限公司已获代表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委聘为独立顾问,以就该公司前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独立核数师报告中提出的若干审核事项进行独立法证审阅。法证审阅的实地工作已于2017年9月展开。

  截至公布日,该公司收到德勤于2017年12月29日出具的调查报告草稿。德勤了解该等已识别事项所涉及交易的商业考虑应为管理层的责任并基于管理层对市场的理解、运营的成本及盈利的预期所作出的商业决策,当中可能涉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德勤无法对已识别事项所涉及交易中可能带来的长期回报或风险(如相关土地及房产日后的价值、贷款回款情况、奥特莱斯专案发展及收益)作出分析,因此无法评价管理层对该等交易商业考虑作出的解释的合理性。但德勤在评阅工作过程中并无发现有明显证据显示个别人员通过已识别事项所涉及交易以挪用资金或作出其他商业欺诈行为,基于前述商业及未知因素的限制,德勤无法证明该等交易目前为该集团带来显著而重大的经济或财务损失。

  但基于德勤的发现,该集团在集团管理及部分内控体系上存在薄弱环节,如公司管理层对附属公司和关联方的交易毫不知情,并无设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同时,部份管理人员对识别上市规则中须予披露的交易及关联交易的理解明显不足。在公司治理方面,该公司对于重大交易并未作出清晰的定义及明确附属公司对重大事项的汇报要求。运营方面,该集团整体缺乏完善的资金调拨计划及管理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一方面解释碍于各负面因素集团未能通过一般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需要通过委託贷款的方式并以极其高昂的成本取得市场资金;但另一方面,在相对接近的时段内,其附属公司却在集团董事局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周炜的关联实体提供大额借款,这突显出管理上的潜在矛盾。

  公告称,独立调查委员会正在进一步审阅德勤所草拟的调查报告草稿的内容,并将会就调查报告的发现,向董事会提出就调查报告的看法及意见,及相关建议,以让董事会采取适当行动处理各项已识别事项及改善该公司企业管治水平。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据悉,该公司的股份自2017年4月3日起于联交所暂停股份买卖。根据2016年年度报告,该集团当时的核数师罗兵咸并无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罗兵咸披露“无法表示意见的基准”乃由于罗兵咸就以下若干事项未能取得充分及适当的证据:有关持续经营的多项不明朗因素;有关周炜及其关联实体的交易及结余;向一间建造公司作出的付款;及向若干财务咨询公司作出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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