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委:中国绿色金融迎丰年

  作者:兴业研究鲁政委

  2016年被称为中国绿色金融元年,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引下,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入2017年,绿色金融在多个具体领域继续突破,标准体系和环境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的完善,推动市场规模迅速增长,绿色金融支持绿色经济的力度不断加强。

  截至2017年末,中国绿色融资规模合计近九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绿色信贷依然佔据主导地位,但绿色债券、股票、基金,以及环境权益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模式也获得了快速成长。

  一、绿色融资规模持续增长

  1、绿色信贷

  根据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息(目前公开披露的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6月末,内地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馀额8.2万亿元,同比上涨12.9%,在各项贷款总馀额中佔比近10%。由于绿色信贷有效地控制了环境风险、提升了企业和项目经营的可持续性,因此带来了较高的资产质量。银监会统计显示,绿色信贷不良率仅为0.41%,远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水平。

  2、绿色债券

  截至2017年底,内地市场绿色债券(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馀额4333.7亿元,其中2017年新增发行规模2274.3亿元,同比增长9.4%,全球佔比超过30%。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绿色债券合计820.3亿元,比2016年增长63.4%,在债券融资总额中的佔比也从2016年的24.4%上升至36.1%,显示出绿色债券的价值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和认同。

  3、绿色股票、指数与基金

  2017年A股市场绿色环保产业上市公司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与可交换债共融资2200亿元,在同期A股市场融资总额中佔比12.8%。

  为提升绿色股票流动性,内地市场已经形成了约20个绿色股票指数,以及跟踪绿色指数的产品18隻,规模接近107亿元。截至2016年底,内地节能环保、绿色投资基金共计265隻,其中股权投资基金159隻、创业投资基金33隻、证券投资基金28隻,以及其他类型基金45隻。

  4、环境产权

  2013年起,中国先后在八个地区开展试点碳交易。2017年试点市场合计成交量2.11亿吨,成交额48.1亿元。其中,二级市场成交量0.73亿吨,成交额12.2亿元,成交均价16.71元/吨。一、二级市场成交量较2016年分别上涨7.10%和7.07%。

  上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标誌着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首批纳入1700多家电力企业,覆盖排放规模35亿吨,佔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9%,超过EU-ETS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其他高耗能行业也将逐步纳入。

  二、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续完善

  如果说2016年中国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建设的主题词为“顶层设计”,则2017年的主题词就是“推进落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建立环境信息披露等基础制度。

  1、以地方试点推动体制机制建设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江西、贵州、新疆、广东和浙江等五省区部分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第一批试验区建设工作已迅速展开,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贴息、政府主导设立第三方担保增信机制、政企合作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环境产权市场并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等。此外,试验区也围绕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建设绿色信用体系等配套体系建设,进行了探索。

  除了上述试验区外,北京、重庆、河南,以及承德市、黄山市,和雄安新区也都出台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相关规划文件,在地方层面探索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创新。

  2、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七部委《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设定了“三步走”的推进路径:第一步,2017年强制要求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第二步,2018年要求所有其他上市公司实施半强制披露;第三步,到2020年强制全部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2017年12月26日,中证监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中的重点排污企业在年报与半年报中,强制披露环境管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其他企业则採用“不披露即解释”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

  三、绿色金融的发展前景

  1、绿色股权投融资有望获得更大发展

  随着上市公司、绿色债券发行人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建立,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环境信息基础将大幅完善。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识别绿色企业,将会对绿色股权投融资模式带来重大的积极影响。

  2、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有望加快落地

  在《指导意见》等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中,提出了财税优惠、贴息、将绿色金融产品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合格抵押物、将绿色金融绩效纳入人行宏观审慎监管(MPA)框架,以及政府支持设立第三方担保机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能够对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直接的激励作用。在此之中,人民银行已经在探索绿色信贷纳入再贷款抵押物,以及MPA监管框架中引入绿色金融等政策。而各绿色金融试点在体制机制探索过程中,也将这些配套措施列为了重点。

  3、国际化发展打开更大发展空间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未来还将继续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成效卓著,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完成了“规模赶超”,并具备了“制度引领”的基础和条件。

  未来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可能进入新阶段:一是,推动国际上绿色标准的统一互认。以“债券通”为载体,以及鼓励中资机构到境外市场或外资机构在境内市场发行绿债的方式,加强绿色金融市场的国际合作。目前中国与欧盟正在共同推动的统一绿色金融标准等相关工作;二是,以内地实践为依託,择机推动国际金融市场重新认识金融资产的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金融对资产质量的提升作用,相应地调整监管制度,改变“绿色”与“金融”相望不相闻、彼此缺乏联动与激励的状态,比如,降低《巴塞尔协议》对绿色融资的风险资本佔用权重,从而激发绿色金融内在动力;三是,“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环保部、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四部委已颁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未来将在绿色“一带一路”方面书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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