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宝佳(00103)正寻求豁免有关滕州3幅土地的补偿款项及税项

  智通财经APP讯,首长宝佳(00103)发布公告,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于2010年及2011年,透过公开竞投,以代价总额为人民币8112万元,取得位于其中国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路一号厂房以西的3幅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宗地土地面积达23.78万平方米,为滕州东方扩大生产量,作厂房之用。但基于钢帘线市场的变动及策略性检讨扩充计划后,滕州东方自购入起,未有利用该等土地及尚未取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証。

  于2017年11月下旬,滕州东方收到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该等正值闲置的土地发出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通知书。若施行解除通知书,滕州东方须归还该等土地,并放弃附加于该等土地的使用权。

  其后该公司及滕州东方管理层与滕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市政府等滕州政府机构磋商,旨在达成共识,令滕州东方继续使用该等土地,进行建设计划,逐步迈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随后管理层同意进行,并确实已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以免施行解除通知书。

  于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便落实建设计划的过程中,滕州东方在2018年2月初获国土资源局通知,要求就该等土地支付土地补偿款、徵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金、土地契税及耕地占用税等。按现时的资料,估算补偿款项及该等税项约为人民币3330万元。该等支出将无疑对该集团现时的现金流及就完成取得土地使用权証的总投资成本造成压力。

  于该公告日期,管理层正寻求解决方案寻求豁免补偿款项、土地契税及耕地占用税等。管理层与国土资源局或相关的滕州市政府机构的磋商仍在进行中。由于正值农历新年的来临,管理层仍有待与相关官员洽商。倘若滕州东方未能取得该解决方案,滕州东方可能考虑放弃该等土地及放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据悉,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等土地的账面净值(未经审核)约为人民币6062.3万元,相等于约7252.3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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