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慌!保险公司被接管,你的保单继续有效

  作者:小小涵

  保监会接管安邦保险集团,期限一年。安邦原董事长吴小晖,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以集资诈骗和职务侵占提起公诉。

  一石激起千层浪,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安邦的保单会受影响吗? 

  其实,保险公司是否出现问题,跟保单是否能得到妥善的后续服务和理赔,关系不大。 

  1、此前保险业出现过被接管的案例,都安全度过危机了。 

  其实在安邦被接管之前,中国也出现过保险公司被接管的案例:比如,保监会接管新华人(2007年)和中华联合保险(2011年)。 

  新华人寿被接管的原因是,董事长在8年的时间里挪用了巨额资金,高达130亿,涉及经济犯罪。

  中华联合保险为何被接管,经营不善导致巨亏60亿,危及到保单的偿付能力。这能不被保监会接管吗? 

  这两家保险公司后来的命运如何?虽然被接管了,但都没走到倒闭破产的那一步。新华人寿现在还发展得挺好的,在接管结束后还成功上市了。中华联合保险也经历了股权重组,现在的主要股东包括东方资管、辽宁成大、中国中车等。 

  仔细看公告,保监会接管安邦的原因很清楚:  

  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了,保监会接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2、保监会出台过相关法规,维护保险业稳定。

  保险公司并非一定不能倒闭,在国外早就出现过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1978至1994年,不到20年间全球共有648家保险公司破产。即使保险业很发达的美国,也出现了大量保险公司倒闭的案例。美国有6000多家保险公司,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保险公司难逃破产厄运。所以说,保险公司破产并不是洪水猛兽,只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经济现象。

  但在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保险业恢复以来,从一两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经历了数次全球性金融危机,还没发生过保险公司倒闭的例子。

  保险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行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属于金融市场的三大参与主体。保险业的稳定至关重要,一旦出了问题,政府也不会置之不理的。

  比如,为了提升治理水平和危机处置能力,2016年5月26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定数据收集工作的通知》,并首次圈定了首批16家“大而不能倒”保险企业候选名单,以维护中国金融系统及保险业的稳定。

  3、法律会保证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权益。

  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法律规定:

  如果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可以依法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同时,一旦监管机构发现保险公司存在问题,也可以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出现问题之后,如何保护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权益?

  第一种情况:涉及人寿保险业务的保单

  涉及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俗讲就是:将保单转给其他愿意接手进行兼并重组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随之转移,保单继续有效。

  如果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通俗讲就是:如果这家公司业绩实在太差劲,其他保险公司不愿意接手这个的烫山芋,国务院会具体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的,总之会保证保单继续有效。

  而且国务院还规定接手的保险公司不能糊弄投保人,谁接手谁负责,保单继续生效。

  第二种情况:非"人寿保险"业务的保单

  和存款有保险一样,保险公司倒闭了还有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最后的偿付人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偿付。

  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由国务院指定中国保监会直接管理的。截止2017年1月,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942.26亿,保监会有将近1千亿的基金可以用来偿付这些破产公司的保单,而且这个基金还在快速增长中。这也给中国保险业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监管还是很严格的,保险要姓“保”,绝不是个人谋利的工具,这意味着未来的金融监管将越来越严。 

  2018年一开年,保监会就发出了警告:

  个别公司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国家法律和监管制度是红线,决不许出现所谓的“特殊”公司,任何机构挑战法律的权威和监管的底线,都要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 

  资本追逐利润没错,但是要取之有道,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比如,此次涉案的原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将会付出什么代价呢? 

  凤凰网财经采访律师进行解读: 

  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在中国司法界,存在非法集资的概念,指的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公开向社会公众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量聚集资金的行为。在非法集资中,包括两种情况,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是十年,而集资诈骗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 

  前几年著名的吴英案,被执行死刑的湘西曾成杰案就是以集资诈骗罪来进行死刑判决的。这次吴小晖被提起公诉的机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这个法院的级别较高,加上被公诉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可以推断,对吴小晖的判决刑罚可能会较重。初步估计对吴小晖的判决至少十年以上刑期,也不排除死刑或者死缓的可能性。”

  简单来说,关于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导致保单作废的顾虑是多余的,政府都会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的。

  来源:凤凰财经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