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频媒(00309)已自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收取720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通讯频媒(00309)发布公告,于2014年3月24日出售Pan Asia Century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后,公司当时的董事会已多次尝试联络上海国容投资谘询有限公司职员,但劳而无功。

  其后,该公司连同林峰先生尝试以法律方法解决事宜。Pan Asia Century Holdings Limited以塬告人身份展开法律诉讼程序,彼作为上海国容的主要股东,要求上海国容提供所有必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上海国容的董事及上海国容的法律代表取得所有财务报告、财务账目、账册及记录和董事会会议记录。

  案件于2014年5月29日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并于2014年7月17日首次展开聆讯。请求书于2014年7月18日发出,随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表一份公告。

  上述公告称,载有原告人所作申索及建议聆讯的相关时间的法律文件未能送交至上海国容。案件最终安排至2015年2月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展开聆讯。

  然而,有关法律程序的所有文件未能送交至上海国容注册办公室。尽管法院其后向公司颁令,向上海国容获取账册及记录,但因上海国容不再位于有关司法权区,公司不能执行命令取得账册及记录。有见当时情况,公司决定不再追究。

  就有关提供广告播放服务的代价3000万港元已悉数减值。祥兴(福建)箱包集团有限公司拒绝支付代价以后,董事会其后曾作多番尝试,与祥兴代表商讨收回款项。

  除止以外,该公司已就向祥兴收回应收款项取得判决的成本及可能性取得法律意见。然而,公司获告知以仲裁方法取得判决的机会甚微,且只获象徵式赔偿,因即使祥兴未能提供任何营销材料,公司并无向彼等提供任何服务。

  因此,在与法律顾问及公司当时的核数师商讨以后,董事会决定悉数撇销代价,并于所述的公司年报内反映。

  此外,有关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根据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补偿协议将予支付的算定赔偿金1680万港元。于2018年3月,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承诺偿还算定赔偿金,据此,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将自2018年3月起,每两个月向公司偿还不少于300万港元。于该公告日期,公司已自新华通讯社亚太总分社有限公司收取72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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