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控股)(01298)此前公告中私人公司要约并未按规定载列接纳条件

  智通财经APP讯,天美(控股)(01298)及CIRCLE BROWN LIMITED联合公告,此前联合公告及该通函所载有关私人公司要约是否附带条件描述出现无心之失。

  CircleBrown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在紧接以实物方式分派完成后将拥有私人公司股份约40.8%权益。然而,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0.2,根据收购守则将作出私人公司要约须符合一项条件,即CircleBrown收到有关私人公司股份的接纳时,该等私人公司股份连同在私人公司要约前或在私人公司要约期内收购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将会引致CircleBrown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私人公司50%以上的投票权(接纳条件)。因此,私人公司要约须符合接纳条件,原因为CircleBrown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在作出私人公司要约时持有少于50%私人公司股份。

  该等联合公告及通函所载私人公司要约并未按规定载列接纳条件并误列为一项无条件要约。于有关股东根据不可撤回承诺接纳私人公司要约后,CircleBrown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拥有并将已获得约50.4%私人公司股份权益接纳。因此,预期私人公司要约将在私人公司要约开始可供接纳后不久成为无条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3的注释,CircleBrown将于私人公司要约在接纳方面成为无条件及于私人公司要约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时刊发公告。Circle Brown及其财务顾问对遗漏接纳条件全面承担责任,并就因此而引起任何混淆或造成不便向股东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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