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吉利汽车(00175.HK): 重续沃尔沃融资安排的持续关连交易

  格隆汇10月5日丨吉利汽车(00175.HK)公布, 重续沃尔沃融资安排的持续关连交易,诚如2015年12月11日公告披露,内容有关沃尔沃财务合作协议,据此,吉致金融同意向中国沃尔沃经销商及沃尔沃零售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服务。沃尔沃财务合作协议初始期限将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到期后将继续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至少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惟须经公司的监管机构及独立股东批准。

  吉致金融将提供予沃尔沃经销商的最高新融资金额受限于沃尔沃年度上限(批发),而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沃尔沃年度上限(批发)将分别为人民币223亿元、272亿元及302亿元。

  吉致金融将提供予沃尔沃零售客户的最高新融资金额受限於沃尔沃年度上限(零售),而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沃尔沃年度上限(零售)将分别为人民币116亿元、142亿元及157亿元。

   电动车融资安排的持续关连交易,2018年10月5日,吉致金融与吉利控股订立电动车财务合作协议,据此,吉致金融将向电动车经销商及电动车零售客户提供汽车融资服务,以购买吉利电动车。电动车财务合作协议初始期限将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到期后将继续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至少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惟须经公司的监管机构及独立股东批准。

  吉致金融将提供予电动车经销商的最高新融资金额受限于电动车年度上限(批发),而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电动车年度上限(批发)将分别为人民币33亿元、54亿元及36亿元。

  吉致金融将提供予电动车零售客户的最高新融资金额受限于电动车年度上限(零售),而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电动车年度上限(零售)将分别为人民币25亿元、48亿元及37亿元。

  公布日期,吉致金融分别由公司及法国巴黎银行个人金融拥有80%及20%权益。沃尔沃汽车销售由沃尔沃(吉利控股间接拥有99%权益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及沃尔沃亚太投资分别由沃尔沃及吉利控股拥有50%及50%权益,而吉利控股则由李书福及其联系人士全资拥有。李书福为执行董事及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4.41%的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沃尔沃汽车销售、沃尔沃亚太投资及吉利控股各自均为李书福的联系人士及公司的关连人士。

  尽管沃尔沃经销商及沃尔沃零售客户(分别为沃尔沃批发融资协议及沃尔沃零售贷款协议的订约方)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人士,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23条,沃尔沃融资安排被视为公司关连交易,原因为沃尔沃经销商及沃尔沃零售客户将使用吉致金融所提供的贷款向沃尔沃汽车销售及沃尔沃亚太投资购买电动车,而根据上市规则,沃尔沃汽车销售及沃尔沃亚太投资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类似地,尽管电动车经销商及电动车零售客户(分别为电动车批发融资协议及电动车零售贷款协议的订约方)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人士,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23条,电动车融资安排被视为公司关连交易,原因为电动车经销商及电动车零售客户将使用吉致金融所提供的贷款向吉利控股购买汽车,而根据上市规则,吉利控股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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