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华晨中国(01114.HK)拟作价290亿元出售华晨宝马汽车25%的股权予宝马 明日复牌

  格隆汇10月11日丨华晨中国(01114.HK)公布,2018年10月11日,公司与宝马协定华晨宝马汽车的新拥有权架构,连同华晨宝马汽车的其他新产品及战略投资以及延长现行合资企业经营期限至2040年,惟须待条件达成(包括由中国政府发出的必需批准)后,方可作实。目前,华晨宝马汽车由公司间接全资附属沈阳金杯汽车及宝马分别拥有50%及50%。

  2018年4月,中国政府宣布将放宽中国汽车业外国拥有权限制(即外国投资者据此不得拥有汽车制造公司50%以上的权益)并将于2022年开放中国乘用车市场。鉴于上述进展及背景,宝马向公司作出要求,以向沈阳金杯汽车收购华晨宝马汽车的25%股权,代价人民币290亿元,使于交割后(预期将不迟于2022年进行),华晨宝马汽车将分别由沈阳金杯汽车及宝马实益拥有25%及75%。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九时正起复牌。

  经考虑监管政策的改变,及其导致对现有合资企业旗下订约方的未来合作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为继续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及稳定性以及参与中国豪华汽车行业的长期发展,公司(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与宝马就出售事项连同于华晨宝马汽车引入新宝马产品及其他战略投资以及直至2040年的新合资企业经营期限达成协议,共同构成整体交易的不可或缺部分。

  因此,同日,公司、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交易框架协议;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沈阳金杯汽车与宝马订立经重述合资合同和章程第六次修订案;华晨宝马汽车与沈阳市政府订立投资协议;及华晨以宝马为受益人签署不可撤销承诺。

  订约方应当促使华晨宝马汽车实施以下新投资:一是,预计2022年对“宝马X5”及BEV汽车进行本地化及投产;二是,按投资协议所载进行大东工厂扩建项目及新建新铁西工厂项目有关的相关事宜及投资。

  生产规模及新产品:华晨宝马汽车的生产规模预计为每年100万辆乘用车。除华晨宝马汽车的现有产品外,华晨宝马汽车将于中国生产及销售新产品(包括X5型号及未来之BEV型号等宝马乘用车)。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交割后,华晨宝马汽车的董事会应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宝马委派6名,沈阳金杯汽车委派2名。华晨宝马汽车董事长由宝马委派,副董事长由沈阳金杯汽车委派。

  除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承担财务总监职能,须由沈阳金杯汽车提名)和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须由沈阳金杯汽车和宝马共同提名)外,所有华晨宝马汽车高管均应由宝马提名,由华晨宝马汽车董事会聘任。

  交割后,公司不再将华晨宝马汽车分类为合资企业,而是将华晨宝马汽车分类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将在综合损益表记录华晨宝马汽车的25%收入净额及于综合其他全面收入报表记录华晨宝马汽车的25%其他全面收入,而公司将于综合财务状况表记录华晨宝马汽车之资产净值之25%为本公司於华晨宝马汽车之权益。根据于交割时集团于华晨宝马汽车权益的预期账面值及经调整代价,公司现时预期于交割后将自出售事项录得收益。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于交割时的情况考虑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潜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特别股息、拨支业务发展机会及公司一般营运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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