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宏观]四川省出台34项财政金融互动政策

  格隆汇获悉,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提出34项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有效期3年。

  此次出台的34项政策是对已有政策进行的调整增补,有助于完善政府激励金融、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传导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通知表示,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定向投资。对省级投资引导基金直接参与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或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投资,年度累计满3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金融专项债券奖补。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专项金融债券。对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等专项金融债券,省级财政按年度发行额的1‰给予补贴,对单户金融机构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实施“险资入川”投资奖补。支持各类保险机构投资我省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通过债权方式用保险资金向全省PPP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内执行阶段项目投资的保险机构,项目所在地的市县财政可按保险机构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单户保险机构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投资同一PPP项目的保险机构年度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审核拨付,省级财政按市县财政实际拨付金额的50%给予财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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