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喔国际(01219):法院批准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 继续停牌

  智通财经APP讯,天喔国际(01219)公告,公司一名债权人根据公司法第92(d)条以公司无力偿债为由向大法院递交呈请,寻求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黎嘉恩及何国樑以及Deloitte&Touche的MikePenner(统称建议清盘人)为公司共同正式清盘人。呈请涉及呈请债权人根据聘书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而应获支付但尚未获支付的10万美元。

  紧随递交呈请后,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04(3)条提出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寻求按低度干预基础委任建议清盘人为公司共同临时清盘人以进行重组,原因为公司无力偿债及有意向其债权人提出和解或安排。呈请债权人已同意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及押后呈请。

  于2018年11月16日(开曼群岛时间),大法院批准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颁令委任建议清盘人为公司共同临时清盘人,并赋予共同及个别行事权力。大法院进一步颁令将呈请聆讯押后至不迟于2019年3月1日。于公告日期,有关聆讯日期有待大法院决定。

  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后,董事会将保留一切与管理公司日常业务有关权力(须在共同临时清盘人监督下行使),以便公司制订及提呈债务重组计划。

  公司法第99条规定:“一经颁布清盘令,除非法院另行颁令,否则于清盘开始后处置公司任何财产及转让任何股份或更改公司股东身份均属无效”。大法院有关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的颁令规定(其中包括)共同临时清盘人根据该颁令履行其职责及职务以及行使其权力时,由共同临时清盘人或在共同临时清盘人授权下处置公司财产不会因公司法第99条而失效。公司现正就可能进一步申请有关公司股份转让的认可令向开曼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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