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03377.HK)将北京及天津三个购物中心资产证券化 回笼资金32亿元

  格隆汇12月13日丨远洋集团(03377.HK)宣布,于2018年12月13日,公司全资附属远洋控股集团(中国)作为转让方拟向ABS管理人前海开源资产管理(代表ABS行事)作为受让方出售目标基金份额,完成后,基金的全部权益将由ABS持有。目标基金份额转让已于同日完成。

  目标基金份额乃指转让方于基金中持有的全部权益,即为32.02亿个每个面值1.00元人民币(单位下同)的基金份额,其中100万元已由转让方实缴出资,而32.01亿元尚未实缴出资。目标基金份额的代价应相当于截至转让日期目标基金份额的全部实缴金额,即100万元。ABS管理人亦应通过动用根据ABS筹集的所得款项于转让日期实缴金额为32.01亿元的目标基金份额剩余出资。于公告日期,基金应付集团合共32亿元。

  完成目标基金份额转让之后,ABS通过基金持有项目公司,而项目公司则持有该等物业。根据ABS,ABS管理人(作为ABS的管理人)已向ABS持有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ABS持有人则享有该等物业产生的经济利益。

  根据ABS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类别证券(占总发行量90%)及次级类别证券(占总发行量10%)。转让方已认购次级类别证券的50%,占ABS的总发行量的5%。资产支持证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据悉,各项目公司(北京睿鸿、北京睿晖及天津远驰的统称)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出售事项前,各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该等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持有该等物业(即远洋未来广场(北京)、远洋山水未来汇(北京)及远洋未来广场(天津)的统称)。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预计为32.01亿元,集团预期将有关所得款项用作一般营运资金。而出售事项的未经审核除税前收益估计约为2.63亿元。

  公告称,ABS为集团所建设的投资物业提供了资本退出渠道。透过出售事项及ABS,集团的资产将得以盘活,而其现金流及估值亦得以提升。出售事项产生的现金流亦能够进一步支持集团的主营业务发展。

  此外,集团对项目公司的表现充满信心。透过认购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在ABS支付相关成本及开支,以及按规定向优先级类别证券持有人作出分派后,集团将享有ABS余下分派的50%。

  集团亦将能够分享于ABS出售相关资产后可能增加的资产价值。订立优先收购权协议亦让集团有机会在计及当时物业市场状况及公司发展策略后重新购入ABS的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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