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01528):“15红美01”利息补偿申报期为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

  智通财经APP讯,红星美凯龙(01528)发布公告,该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利息补偿对象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含2018年11月9日)任一个或多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5红美01”债券持有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向本公司申报利息补偿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本公司适当核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本次利息补偿对象。本次利息补偿申报期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提请投资者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按照本公告要求向公司提供有效申报材料。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