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鸟(01819.HK)遭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格隆汇1月11日丨富贵鸟(01819.HK)公布,公司于2019年1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决定的公告》。

  该公告中披露(其中包括)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年度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督促,公司至今仍未能提交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主席林和平、董事林荣河、时任董事林和狮及时任董事洪辉煌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董事会主席林和平、董事林荣河、时任董事林和狮及时任董事洪辉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计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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