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00451.HK)拟4.2亿元出售8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全部权益

  格隆汇2月1日丨协鑫新能源(00451.HK)宣布,于2019年2月1日,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宁夏协鑫新能源拟向买方粤港澳大湾区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出售目标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2亿元(单位下同)。

  此外,根据交易文件,苏州协鑫新能源同意(i)根据交易文件的条款向买方购回出售目标的1单位下同00%股权;(ii)于出售事项后继续负责出售目标的管理及营运;及(iii)向咨询公司(买方指定的公司)支付顾问费总计约人民币1050万元。

  出售目标为四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该等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合共持有约80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截至2017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目标实现除税前溢利分别为96.5万元及2060.8万元。

  作为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集团不时需要资金用于建设其光伏电站项目。董事认为,集团可利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出售目标的现有投资衍生额外流动资金,并从短期动用出售所得款项中获益,以支持其业务及营运活动。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