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河集团(00281.HK):要约已成为无条件 仍可供接纳不少于14日

  格隆汇2月11日丨川河集团(00281.HK)称,由六福资本有限公司代表进誉投资有限公司公布,于2019年2月11日下午四时正,进誉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方)已接获涉及要约项下524,418,688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股份总数约20.104%)的有效接纳。

  紧接2018年12月四4(即要约期间开始日期)前,要约方及要约方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779,274,488股股份,相当于要约方公告日期股份总数约29.874%。根据要约方按《收购守则》规则22于要约期间开始日期至本联合公告日期作出的股份交易披露,要约方场内购入合共2,552,000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股份总数约0.098%。于2019年2月11日下午四时正,经计及(i)涉及要约项下的524,418,688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股份总数约20.104%)的有效接纳,及(ii)场内购入,要约方及要约方一致行动人士将合共持有1,306,245,176股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公告日期股份总数约50.076%。因此,要约的条件(a)(即接纳的条件)于2019年2月11日达成。

  要约方确认,余下条件(即条件(b)至(e))亦于2019年2月11日达成。因此,要约的所有条件均达成,而要约于2019年2月11日(即本联合公告日期)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3,截止日期应不得早于自要约于各方面成为或被宣布为无条件之日后14日。因此,要约将仍可供接纳直至2019年2月25日(最终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而就于最终截止日期接获的有效接纳而寄发要约项下应付金额的付款支票的最后日期将为2019年3月6日(星期三)。

  诚如分别在要约方公告、综合文件及可能延长截止日期公告所述,要约价将不会上调,且要约方并不保留此权利。

  就该等于2019年2月11日(即本联合公告日期)下午四时正或之前就要约作出有效接纳的受要约方独立股东而言,要约方就有关接纳应付代价的最后结算时间将为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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