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信息科技(08055.HK)拟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格隆汇2月11日丨中国网络信息科技(08055.HK)公告,为更新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使其符合开曼群岛适用法例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修订,其建议采纳新一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及摒除其现有一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将载入新一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内的修订主要范畴包括以下所述:

  (a)更新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及公司股份面值的资料;(b)明确授权董事会行使公司权利,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使用公司的资或资金以购买其自有股份;(c)容许按GEM上市规则允许并经董事会批准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d)调整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期;(e)规定有关股东大会的通告须订明将于会议上考虑的决议案的详情;(f)规定授予董事任何授权或权限以要约、配发、授出公司股中未发行股份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未发行股份,须视为特别事项(倘于公司股东大会上处理);(g)删除于公司股东大会上举手表决,惟就程序或行政事宜进行举手表决的情况则除外。

  此外,(h)删除董事就有关另一间公司(该董事及╱或其联系人实益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权益或任何类别股份的5%或以上投票权)的合约或安排投票的权利的限制;(i)规定为考虑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拥有利益冲突且董事会已厘定该利益冲突属重大不得以通过书面决议案以代替董事会会议;(j)容许公司资化任何储备或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进账款项,用以缴足配发予下列人士的未发行股份:(i)公司雇员及其联属人士,或(ii)任何信托的任何受托人;及(k)若干内部及整理变动。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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