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有意引进贵安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成公司主要股东

  格隆汇3月4日丨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宣布,于2019年3月4日,公司与贵安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潜在投资者")订立意向合作框架协议。据此,潜在投资者有对公司进行投资的意向("潜在投资")。潜在投资可能会导致潜在投资者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于签署框架协议后,公司同意由潜在投资者人员及其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以作为后续合作可能性、可行性的参考。根据框架协议,潜在投资者人员及其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需於必要期限(如无特殊原因,该必要期限不晚于自框架协议生效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框架协议将因下列较先发生之事项自动终止:(i)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尽职调查期限届满;(ii)双方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iii)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终止框架协议。除有关保密性及在双方同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条文外,框架协议的条文并无法律约束力。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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