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指广发证券(01776)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智通财经APP讯,广发证券(01776)发布公告,2019年3月25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0号),指出公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予以改正,并向广东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一是充分履行股东职责,依法参与境外子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风险管控,形成权责明确、流程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投入和人员配备,提高合规风控与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对境外子公司的稽核审计制度,检查和评估境外子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四是严格追究导致境外子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向广东局书面报告问责结果。

  公司应切实采取措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将切实进行整改,采取措施建立并持续完善覆盖境外机构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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