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HK)就平安商标诉讼接获法院传票

  格隆汇4月10日丨平安证券集团控股(00231.HK)宣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8日发出传票,颁令出席于2019年7月25日的法庭聆讯。本案的原告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PAS);而各被告为本公司、PASL及深圳丰收管理谘询有限公司(本公司另一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本案件的诉讼原因涉及PAS指称各被告侵犯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及不正当竞争向各被告提出索赔,据此,PAS要求各被告停止实施侵权之行为;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之行为;作出声明以澄清有关该等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之行为;及向PAS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3020万元人民币。

  公司称,本公司目前正就此案件(包括PAS所申索上述济助的理据)寻求法律意见,并将为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连同其他被告提出抗辩,明确地扞卫本身的立场。此案件仍未开始审讯。

  据悉,PASL为PING AN(注册编号300247022AA)及平安(注册编号300247013AA及300344934AA)商标注册的拥有者,涵盖第36类证券经纪及交易的服务。终审法院确认,PASL可于金融服务领域有效经营,并于香港的证券经纪及交易领域拥有实质的商誉及声誉。终审法院的判决既没有亦不排除PASL透过其集团公司及附属公司于金融服务的其他领域亦拥有实质商誉及声誉。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