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动力(00819.HK)拟分拆电池板块业务于A股独立上市
格隆汇4月23日丨天能动力(00819.HK)公告,于2019年4月18日,公司获联交所告知,上市委员会已同意本公司可按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建议分拆,并已同意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项下有关保证配额的适用规定。
就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而言,分拆公司现时拟将发行新股份。分拆公司建议发行新股份将导致公司在分拆公司的权益有所减少,而倘落实,则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将构成视作出售本公司在分拆公司的权益,以及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一项本公司须予公布交易。在此情况下,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有关规定。
此外,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亦须待(其中包括)获得相关中国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批准及达成其他相关条件后,方可作实。
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完成后,分拆集团将主要从事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锂电池及其他新能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服务,而余下的集团将主要从事资源再生(包括再生铅、合金及再生塑胶等)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以及投资管理业务。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的主要原因及裨益如下:
(a)建议A股上市的所得款项拟主要用于扩展锂电池业务及铅酸电池生产基地的智能转化、建设本公司的信息系统及一个全面的研发测试中心,以及补足营运资金。
(b)由于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经营不同业务板块,两者很可能遵循不同的发展路线及业务策略。明确区分余下集团与分拆集团的业务及产品,能带来更高的透明度及业务一致性,并带来更明晰的企业架构,提高营运效益。
(c)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将就其各自的营运及未来扩展为余下集团及分拆集团提供个别的筹资平台。尤其是于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完成后,分拆集团将于中国拥有一个个别及独立的上市平台,令其可直接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并增加其为业务发展而开拓新融资及筹资渠道的可能性。
(d)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将令分拆集团的价值能按其自身价值获得评估,藉此提高分拆公司股份的流动性及价值。
(e)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将为分拆公司带来市场导向的估值。预期建议A股上市将获得更高的资产溢价,因此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亦将为本公司所持有分拆公司的股份创造并释放价值。
(f)建议分拆及建议A股上市完成后,本公司将仍是分拆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将继续合并分拆集团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将继续享有分拆集团未来业务发展及增长带来的益处。
考虑以上因素后,董事会认为建议分拆、建议A股上市及豁免乃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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