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丝路文旅(00472.HK)建议回购25.29%股份 明日复牌

  格隆汇5月2日丨新丝路文旅(00472.HK)宣布,于2017年10月13日,公司拟向派生科技收购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及全部经济权益,代价为14.12亿港元,拟通过发行代价股份支付。

  根据该等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已于2018年8月1日完成,而所有可变动权益实体合约已于2018年7月25日订立。根据该等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公司与派生科技已共同委任一名托管代理托管代价股份。派生科技向公司承诺,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目标公司尽快取得许可。

  公司从派生科技(300176.SZ)于2019年3月28日所刊发的公告得悉,派生科技的控股股东因其业务(其业务与集团并无关连)涉嫌非法取得公众存款而被中国相关监管机构采取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调查中。鉴于派生科技为目标公司(该公司为集团透过可变动权益实体合约所控制)的名义注册拥有人,故董事会关注该事件会否对目标公司备案许可的申请构成任何影响。

  于得悉该事件后,公司即时委聘中国法律顾问调查该事件对目标公司备案许可申请之影响。根据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目标公司已无法符合申请及取得备案许可的资格,而备案许可的申请亦无法获批,随后亦由公司及目标公司分别向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并证实。故此,于2019年4月8日,公司便行使其在该等买卖协议下的单方权利,向派生科技发送通知终止可变动权益实体合约及注销代价股份(即股份回购)。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无收到派生科技之任何回应。

  于公告日,派生科技(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即派生国际持有10.86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29%,故为主要股东。

  根据回购守则,股份回购将构成公司进行的场外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回购守则规则2向执行人员申请批准股份回购。倘执行人员给予批准,一般将待(其中包括)独立股东亲身或受委代表出席就该等目的举行之会议并投票,而按股数投票最少四分三票数批准股份回购后,方可作实。

  于公告日,新华联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19.86亿股股份之权益,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6.24%。假设于公告日起至完成期间(注销代价股份除外),新华联一致行动人士之股权及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新华联一致行动人士之持股比例将于紧随完成后增至占公司因股份回购而削减已发行股本后约61.89%。就此,新华联一致行动人士因股份回购有责任就尚未由其拥有或同意收购的全部股份提出全面收购建议。

  新华联国际置地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的豁免注释之注释1向执行人员申请清洗豁免,倘执行人员批准,亦将待(其中包括)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按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19年5月3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买卖。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