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港燃(08132)终止向林翰瑞发行1558.4万股 就清盘呈请拟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智通财经APP讯,中油港燃(08132)公布,就拟向林翰瑞发行1558.4万股,由于认购协议所载的认购事项条件预期未能根据认购协议的条款于2019年5月15日前达成,故认购人与该公司双方同意于2019年5月10日终止认购协议。

  另外,呈请人指称,该公司与呈请人已订立日期为2018年11月12日的协议,且该公司结欠呈请人款项,原因为其未能按照上述协议向呈请人偿还款项约2365.49万港元,另加额外的按日计利息约2.07万港元。根据上文所述,呈请人指称,该公司未能偿付其债项,应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该条例」)第327(3)(b)及327(4)(a)条的理据进行清盘。

  自接获呈请后,该公司已与呈请人积极商议和解及友好解决呈请项下的事宜,并致力协定共同申请撤销呈请。同时,截至公告日期,公司一直考虑可能的集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股本注资或股东贷款),以结清呈请项下的未偿还款项。

  在呈交清盘呈请后,在没有法院根据适用于公司的法律及法规作出的认可令的情况下,其后转让股份可能会失效。就公司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发出的通告所获悉,在进行清盘呈请时,鉴于有关限制以及因转让该公司股份而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就任何通过香港结算进行股份转让的参与者而言,香港结算可于任何时间根据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行使其权力,暂时中止任何有关公司股份的服务而不作通知。这可能包括暂停接受公司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香港结算已接收但尚未重新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该公司股票亦将退回予相关参与者,且香港结算将保留通过从该参与者的中央结算系统账户中相应地记减有关证券数量,以抵销已记存的股份数量的权利。此等措施一般会在清盘呈请已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或公司已从相关法院取得必要的认可令当日起停止生效。

  根据上文所披露的风险,为消除因呈请而产生有关转让该公司股份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已咨询及委聘法律顾问开始筹备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预期有关申请将于2019年5月15日或之前呈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此举将为该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提供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并将协助彼等继续买卖股份。

  此外,公司正在咨询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以就呈请确定接下来的步骤及可能采取的行动。该公司将主动回应有关事宜,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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