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000732.SZ)旗下福建中维收到仲裁通知书 涉及金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

  格隆汇5月23日丨泰禾集团(000732.SZ)公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中维”)于近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通知书》((2019)穗仲案字第6616号),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金泽置业”)的股东卢泽芳、王照文就金泽置业股权转让纠纷一事提起了仲裁申请。

  请求事项:请求被申请人福建中维向申请人卢泽芳、王照文支付金泽置业20%股权对价1.675亿元及利息1908.36万元;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律师费280万元;请求依法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6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与卢泽芳、王照文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福建中维以金泽置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人民币约4.48亿元为依据,以人民币3.562亿元受让金泽置业80%股权。股权受让完成后,福建中维持有金泽置业80%股份,卢泽芳持股9%、王照文持股6%,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主山联合社”)持股5%。卢泽芳、王照文、主山联合社均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申请人提出,2017年5月19日,基于当时特定的合作背景,被申请人拟以1.675亿元的股权对价收购申请人持有的金泽置业20%股权。

  截至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双方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金泽置业20%股权未过户,1.675亿元的股权对价未支付。

  此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计70起,涉及金额1.378亿元,大部分为金额较小的商品房合同纠纷及物业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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