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控股(01462):针对控股股东清盘呈请的聆讯于7月17日进行 继续停牌

  智通财经APP讯,金诚控股(01462)公布,中国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向香港高等法院寻求针对GFHK的清盘令,且提出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何国樑及德勤企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的叶华明为GFHK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的申请。

  香港高等法院于2019年5月21日聆讯委任控股股东临时清盘人申请,且已于当日作出委任上述人士为GFHK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的命令。于2019年5月30日举行的各方聆讯上,香港高等法院颁令延续其于2019年5月21日委任控股股东临时清盘人的命令.

  该公司获知,针对控股股东清盘呈请的聆讯定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进行.

  于2019年6月3日,GFHK,透过其被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一份呈请,要求该公司被清盘,且提出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何国樑,及德勤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叶华明为该公司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的申请。

  GFHK于2019年6月13日获追溯批准其提交针对该公司的清盘呈请及委任该公司临时清盘人申请。香港高等法院于2019年6月5日聆讯委任该公司临时清盘人申请,且已于当日作出委任上述人士为该公司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的命令。

  有关延续香港高等法院于2019年6月5日委任该公司临时清盘人命令的各方聆讯将于2019年8月5日举行。该公司获知,针对该公司清盘呈请的聆讯定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进行。

  有关该公司于2019年5月3日收到贷方A律师发出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即时偿还一笔1.2亿港元的贷款及利息。

  据悉,贷方A于2019年5月24日针对该公司发出传讯令状,贷方A根据据称该公司作为借方与贷方A作为贷方订立的日期为2019年4月16日的贷款协议,向该公司要求偿还贷款1.2亿港元及利息。

  该令状于2019年5月27日由贷方A的律师送达该公司。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186条,除非获得法院许可,否则一旦为该公司委任临时清盘人,则不得对该公司提起任何诉讼或程序。该公司正就该令状影响相关的事宜及其权利寻求法律意见。

  该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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