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电话录音规定 汇丰(00005) 遭香港证监会罚款210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0日,香港证监会公告,谴责汇丰银行(00005)没有遵守《操守准则》下的电话录音规定,并且决定对其罚款210万港元。

  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规则,凡透过电话收取客户交易指示,注册人应利用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有关指示,并保存有关电话录音作为其纪录的一部分,时间至少六个月。

  但是汇丰在2017年4月8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并没有设置或启动其私人银行部某些电话线的录音功能,导致通过其59条受影响电话线接收的5830项客户交易指示未被录音。

  香港证监会认为,汇丰没有设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程序,以确保其电话录音功能运作妥善和及时发现其电话录音功能出现的任何事故。

  香港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经考虑到汇丰:1、自行向证监会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汇报上述事故;2、在发现该等事故后采取了补救行动;3、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4、同意委聘独立的机构,就私人银行部所使用的录音系统在日常操作和功能方面采取的补救行动并检讨其成效,并向证监会及金管局提交检讨报告和确保其遵从监管规定。

  据悉,此案是在证监会和金管局联合纪律处分协作安排下,由金管局作出调查后,转介由证监会作出跟进行动。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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