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300658.SZ)提请重大仲裁

  格隆汇9月11日丨延江股份(300658.SZ)公布,公司(“申请人”)于2019年9月9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送达《申请仲裁资料》及其相关文件,并于同日取得了厦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XA20190874号仲裁案受理通知书》(厦仲文字20190874-1号),仲裁标的6045.74万元。

  基本情况:针对延江新材料X2015G04-G地块厂房、办公楼工程施工项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1220日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本项目被申请人承包施工,合同价款约人民币1.12亿元,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厦门市优良工程标准,总日历工期为330日历天,同时还对具体承包范围、开工与竣工日期、竣工验收预结算、工程内业资料备档、工程质量登记、质量保修以及延误工期与质量违约责任等事项均作出明确约定。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被申请人未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严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移交符合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及厦门市城建档案馆审核认可的延江新材料X2015G04-G地块工程竣工内业资料;

  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赔付申请人延误工期损失费人民币2713.466万元及增加的监理费损失人民币96.9万元(同时对于被申请人严重延误工期导致申请人在设备采购安装、生产经营等计划变更导致的综合性损失,申请人在此声明对被申请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赔付申请人质量整改费人民币134.4811万元;

  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违约金人民109.43万元;

  请求厦门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本项目竣工决算总价,依法裁决确认前述第二项至第四项仲裁请求所涉及的款项应从被申请人可得的本项目结算总价款中予以扣减、并以此裁决被申请人应立即退还多收的工程款人民币2796.45万元(已付款人民币约1.0575亿元,第三方造价公司核定的结算总价人民币8115.61万元,保修金人民币337.10万元)及其利息给申请人,利息以人民币2796.4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标准计算,自2019730日计被申请人实际返还该笔款项之日止,暂计至2019910日约人民币15.01万元;

  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赔付申请人本案律师费用损失人民币180万元;

  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含可能产生的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

  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由厦门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

  该仲裁事项涉及的施工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目前募投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2019730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本募投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办理。

  被申请人延迟施工进度、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等事项会对公司办理募投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的进度产生一定程度的阻碍,但不会公司募投项目投产经营、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及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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