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002356.SZ):控股股东所持6.76%的股份将被司法划转 其中4.73%已被划转

  格隆汇9月15日丨*ST赫美(002356.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第三中院”)送达的案号分别为“(2018)京03执751号之一、(2018)京03执751号之二”的《执行裁定书》。

  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2499万股和1071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6.76%)将被司法强制执行以抵偿汉桥机器厂债务。

  公司于今日从控股股东处获悉汉桥机器厂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249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73%)已被划转至吴江金科扬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扬子置业”)名下。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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