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酒吧(08432):租赁协议下的物业管理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智通财经APP讯,太平洋酒吧(08432)公布,就有关太平洋酒吧(第八十一分店)国际有限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作为租户)与大胜(亚洲)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就物业订立租赁协议,业主大胜(亚洲)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为物业投资。业主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庄勤汉及庄安妮(为于该公告日期已故李妙清的遗产管理人)。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庄勤汉、庄安妮及管理人以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根据租赁协议的条款,该公司须透过内部资源按月支付租赁款项。董事会谨此确认该公司承认其无意违反GEM上市规则第19.34章。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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