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国际(01369)与附属牵涉4项诉讼或仲裁纠纷

  智通财经APP讯,五洲国际(01369)发布公告,就有关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债券纠纷提出的仲裁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宗仲裁申请人)于2019年7月11日就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决议对公司及其一间附属公司(统称为第一宗仲裁被申请人)提出申索,要求第一宗仲裁被申请人向第一宗仲裁申请人支付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545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

  本案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且仲裁程序仍处于早期阶段。

  就有关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债券纠纷提出的诉讼,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5月13日对公司一间附属公司(第二宗诉讼被告)提出申索,要求第二宗诉讼被告向第二宗诉讼原告支付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205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

  因第二宗诉讼被告向有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故案件仍未开庭审理。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债券纠纷提出的诉讼,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5月13日对公司一间附属公司(第三宗诉讼被告)提出申索,要求第三宗诉讼被告向第三宗诉讼原告支付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

  因第三宗诉讼被告向有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故案件仍未开庭审理。

  华溢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就公司债券纠纷提出的诉讼,华溢之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第四宗诉讼原告)于2019年7月22日对公司三间附属公司(统称为第四宗诉讼被告)提出两宗申索,要求第四宗诉讼被告向第四宗诉讼原告支付:

  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4614.05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因第四宗诉讼被告向有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故案件仍未开庭审理;公司债券本金人民币1835.94万元连同其应计利息及违约金。诉讼各方现正处于和解过程中,因此法院仍未开庭审理。

  由于截至该公告日期,以上仲裁及诉讼均未有裁决,董事会认为,于公告日期评估该等仲裁及诉讼对集团的全面潜在影响并不实际。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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