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恺英网络(002517.SZ)采取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

  格隆汇10月11日丨恺英网络(002517.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关于对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9]46号,以下简称[2019]46号决定书)和《关于对金锋、陈永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47号,以下简称[2019]47号决定书),现将两份决定书内容进行公告。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依据不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足、预付账款坏账计提依据不足。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与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一是你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减值情况进行梳理,公开详细说明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以及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并披露相关证据材料。二是你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前述长期股权投资、预付账款的减值情况进行说明,公开详细说明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并披露相关证据材料。三是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四是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金锋作为公司董事长、陈永聪作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为恺英网络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警示你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公司财务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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