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盐湖(000792.SZ):法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格隆汇10月11日丨*ST盐湖(000792.SZ)公布,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中院”或“法院”)的(2019)青01破2号之一《复函》及(2019)青01破2号之二《复函》,西宁中院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因西宁中院已经许可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自2019年10月10日起,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由管理人变更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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