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集团(01338.HK)委任陈正鹤为法律程序代理人

  格隆汇10月13日丨霸王集团(01338.HK)公布,岑瑞安已辞任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于香港代表公司接受法律文件及通知书之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并于2019年10月3日生效。

  进一步宣布,公司的执行董事陈正鹤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并于2019年10月3日生效。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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