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000935.SZ)拟以可转股债权形式对天津瑾育投资6.45亿元 仅用于收购SEG Holding股权事项
格隆汇11月6日丨四川双马(000935.SZ)公布,公司拟对天津瑾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瑾育”)以可转股债权的形式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45亿元。
公司此次向天津瑾育进行的投资应仅用于天津瑾育通过下属的设立在英属维京群岛(“BVI”)的特殊目的实体(即SPV,Skill Dragon Limited)收购Swiss Education Group Holding AG(一家位于瑞士注册成立的公司,“SEG Holding”或“目标公司”)51%股权及享有原股东贷款的51%权益。
同时,公司与天津瑾育及天津瑾育股东河南省和谐锦豫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谐锦豫”)和西藏昱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昱驰”)约定,在可转股债权投资期限内,若投资协议约定的债转股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四川双马须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实施债转股,公司须至迟在投资期限届满前向天津瑾育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根据投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债转股。
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硅酸盐水泥等相关系列产品,主要产品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等,近年以来,公司业务覆盖区域的经济呈现加速发展、后发赶超的态势,宜宾市着力打造四川经济副中心,区域内多个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项目开工建设;遵义市经济总量稳步上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改善。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水泥需求的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上市公司在持续做好主营业务经营的同时,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本优势,积极布局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产业,拓展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抗周期能力,继续增强公司的盈利水平。
此次对外投资是上市公司在投资教育产业领域的重要布局,符合上市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对实现上市公司控股、管理优质企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可转股债权投资期限内,若投资协议约定的转股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四川双马须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实施债转股,上市公司须至迟在投资期限届满前向天津瑾育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根据投资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实施转股。投资协议约定的转股先决条件如下:①四川双马已经根据协议的规定向天津瑾育提供了可转股债权投资;②投资期限届满前,SEGHolding收购已经根据收购文件的条款和条件完成了交割;
公司在将对天津瑾育的可转股债权投资转换为天津瑾育的股权后,即可通过天津瑾育间接持有SEG Holding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主动进行战略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此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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