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港燃(08132)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以有权共同及各别行事

  智通财经APP讯,中油港燃(08132)公布,内容有关该公司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清盘呈请,开曼群岛大法院已于2019年11月5日(开曼群岛时间)针对寻求委任建议清盘人为该公司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传票进行聆讯。于2019年11月6日(香港时间),董事会接获日期为2019年11月5日有关传票的经盖印法院命令。诚如命令所载,开曼群岛大法院已命令(其中包括)下列事项:

  1. 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阎正为及苏洁仪以及Ernst & Young Ltd 的Keiran William Hutchison获委任为该公司临时清盘人,有权共同及各别行事;

  2. 共同临时清盘人获授权以旨在允许该公司持续经营的方式制定及建议公司的债务重组,以便与该公司债权人达成妥协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法第 86条透过安排计划方式的妥协或安排;

  3. 就上文第2段所载目的而言,在不损害董事会的保留权力的情况下,共同临时清盘人获授权在开曼群岛内外行使权力;

  4. 共同临时清盘人应于指定日期或法院可能不时指示的有关其他时段就进行临时清盘的情况向大法院提交报告;

  5. 在大法院作出进一步命令前,董事会应保留公司于传票聆讯日期授出的所有管理权,惟须受共同临时清盘人就有关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事宜行使有关权力的监察及监控,而就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以外的事宜而言,行使有关权力须获得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事先批准;及

  6. 除非获得大法院准许及受大法院可能施加的条款所限,否则不得进行或展开任何针对公司的诉讼、行动或其他法律程序(包括刑事诉讼)。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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