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000656.SZ)拟取消部分控股及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格隆汇12月4日丨金科股份(000656.SZ)公布,为了加强对控股及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控股及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结合控股及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并新增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

  根据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控股及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融资担保安排,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实施的部分担保额度合计12.108亿元。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6.048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因融资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a.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b.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c.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d.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e.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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