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300649.SZ)签订1.81亿元合同协议书

  格隆汇12月13日丨杭州园林(300649.SZ)公布,今日,公司(“乙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及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等有关事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暂定合同价格为人民币约1.81亿。

  工程名称: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及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该项目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包括清理现有鱼塘,连通水系,沟通园路,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绿化、营造景点等方面。设计利用现状较好的山水骨架,梳理水系,组织游线,点景建筑,建设一处以自然山水为基底,以谷地溪流为特色,以清雅精致为内涵的谷地景观。另外还包括园区范围内的给排水、景观照明、景观用电和智能化设计。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范围西起灵山线、东至桩号K2+180,设计全长约2180米,道路改建红线宽度为10米.道路沿线新建3座拱桥,孔数分别是两座单孔、一座三孔;拆除老路;新建、改扩建道路;新建雨污排水及交通设施等。该项目总投资为约2.24亿元,其中工程费用为约1.87亿元。合同工期及合同约定主要日期:36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EPC总承包工期)包括设计工期、建设手续办理工期和施工工期。

  该合同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1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人民币5.23亿元的比例为34.58%。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标志公司在前期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实施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公司业务由设计向工程总承包的拓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该合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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