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毅达(600610.SH):吴捷春已将对公司债权4550.04万元转让给盛云投资

  格隆汇12月31日丨*ST毅达(600610.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债权人吴捷春的《债权转让通知》,吴捷春已将其持有的对公司债权4550.04万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贵州盛云投资有限公司(“盛云投资”)。

  《债权转让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9月8日,公司自吴捷春处受让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6%股权,截至《债权转让通知》出具之日,公司仍应支付吴捷春股权转让款4550.04万元。

  吴捷春已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款4550.04万元之债权及相关全部权利,转让给盛云投资。公司不再对吴捷春负有任何现有的或可能的责任、义务或债务,如原存在任何责任、义务或债务,均应向盛云投资履行,吴捷春目前及未来均不对公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吴捷春作出本次同意债权转让之决定无条件且不可撤销。

  盛云投资受让吴捷春对公司的上述债权后,公司对原债权人吴捷春的债务相应地转变为公司对盛云投资的债务。盛云投资的上述行为对公司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对利润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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