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宝(002220.SZ)获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格隆汇6月5日丨*ST天宝(002220.SZ)公布,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天宝食品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天宝食品未按规定披露2.5亿元重大担保事项。

  2、天宝食品未按规定披露2亿元重大担保事项。

  天宝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证监局决定对天宝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2日)低于票面价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6月3日开市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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