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请清盘!这家公司闪崩又闪崩:暴跌70%多!

摘要
11月4日,主营业务集中在华南的石化企业新海能源(港股00342)暴跌34.5%,11月2日新潮能源也暴跌了44.4%,而近四个交易日跌幅高达72%,股价只有0.074港元,市值仅剩1.09亿港元。而公司去年营业收入高达191亿港元。

  11月4日,主营业务集中在华南的石化企业新海能源(港股00342)暴跌34.5%,11月2日新潮能源也暴跌了44.4%,而近四个交易日跌幅高达72%,股价只有0.074港元,市值仅剩1.09亿港元。而公司去年营业收入高达191亿港元。

  一切源于公司被债权人汇丰银行提出清盘呈请,因其未能清偿后者543.37万港元及7080.23万美元的借款。呈请将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1:30(百慕达时间)在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

  公司方面称,坚决反对清盘呈请,清盘“对本集团、股东及债权人整体而言并非最佳选择”。其称已委任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并指示其出席聆讯及反对清盘呈请。此外,公司“还在寻求法律意见以采取进一步行动以及其他行动来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利益和全体债权人利益”。

  11月4日晚公司补充公告称,如果法院发出清盘令并任命公司临时清盘人,公司股票可能会暂停交易。

  汇丰提清盘呈请

  新海能源股价连续跳水

  新海能源11月1日公告,在10月27日接获通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呈请人”)于2021年10月22日向百慕达法院提出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并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1:30(百慕达时间)在百慕达法院进行聆讯。

  

  汇丰银行在清盘呈请中称,公司未能清偿其543.37万港元及7080.23万美元的债务。根据清盘呈请,上述款项是根据2020年1月21日的授信协议所借取,此外还有由公司向新海代理人有限公司和New Ocean Resources (Singapore) Pte.Ltd.借款之担保。

  上述公告发出当日及前几个交易日,新海能源股价已经异动,从10月26日的0.33港元跌至10月29日的0.265元,跌幅19.5%,而11月1日公告当天再跌9.5%。公告发出后迎来更大幅度的跳水,11月2日新海能源放量暴跌了44.4%,3日再跌15.67%,而4日跌幅为34.51%。

  

  近四个交易日新海能源股价跌到高达72%,最新价只剩7分多港元一股,市值来到1.09亿港币。而其2020年报显示,公司销售额达到191亿港元,此前的2018和2019年更是达到300亿港元和288亿港元。

  公司称坚决反对

  “清盘非最佳选择”

  面对突如其来的清盘呈请,公司称一直征询律师及各独立法律团队的意见,表示有足够法律理据反对清盘呈请。公司表示,数名计划债权人经已表示倾向债务重组,而并非清盘,“最重要的是,管理层认为清盘并非最佳选择,有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

  公司在公告中称,首先基建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有赖约3000多工人名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的职责。这些员工的角色包括:危险化学品实体的主要负责人(根据现行监管所要求)、安全主任、安全和技术支援团队,以及获得特殊牌照可运输易燃物品的油罐车司机。清盘呈请“正影响集团维持该安全标准及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能力”。

  其次,公司的资产受严格的工业安全和防灾法规约束。清盘呈请削弱了其履行中国现行工业安全和预防灾害立法规定的法定义务能力,包括定期检查的义务以适当地安排安全和灾害控制人员以及必要的设备,例如危险化学品爆炸而引起的火灾、以及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以上所有都可能导致政府关键执照被吊销。

  公司表示,“将继续全心全意维持现有业务,履行其所有作为一个大型石化企业需履行的责任,亦同时致力按照公平合理的基础去偿还对债权人的所有债务”。

  股票存暂停交易风险

  11月4日收盘后,公司还补充了一条公告。

  公告中公司重申,“清盘对本集团、股东及债权人整体而言并非最佳选择,本公司将坚决反对清盘呈请,并在必要时采取一切其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所有相关的利益”。除了公告中的行动披露外,公司已委任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并指示其出席聆讯及反对清盘呈请。公司称,“还在寻求法律意见以采取进一步行动以及其他行动来保护公司利益、全体股东利益和全体债权人利益”。

  公告中公司同时作出风险提示,香港结算可随时行使根据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一般规则所赋予的权力,对公司股份临时暂停服务,而不作另行通知,当中可能包括暂停提供公司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的服务。就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但尚未重新登记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公司股票,香港结算将退回该等股票予相关参与者,并将保留从该参与者的中央结算系统账户中记减相关证券以抵销任何已记存证券的权力。

  另外,如果法院发出清盘令并任命公司临时清盘人,公司股票可能会暂停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销售及分销液化石油气(液化气)及天然气、油品业务及销售电子产品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华南地区。2021年半年报显示,其油品业务占比58%,销售及分销液化气业务占比40%,销售电子产品占比仅1.77%。

  虽然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较大,但毛利率非常低,正常年份毛利率也仅是7%-9%,而2020年因新冠疫情等原因业绩出现暴亏。2020年公司收入191.8亿港元,同比下降31%;股东应占亏损22.4亿港元,上年同期盈利6.42亿港元,盈转亏是由于疫情大流行、上半年全球油价暴跌等。2021年上半年,公司收入60.15亿港元,同比下降52.4%;股东应占亏损1.67亿港元。

关键词阅读:新海能源

责任编辑:李欣 RF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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