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委任杨磊明、何国梁及Rachelle Ann Frisby为共同临时清盘人 继续停牌

  格隆汇1月21日丨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告,2019年1月18日,公司百慕达律师Walkers Bermuda向百慕达最高法院提出委任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杨磊明及何国梁以及Deloitte Ltd.的Rachelle Ann Frisby为公司共同临时清盘人的申请。

  百慕达法院大法官Narinder Hargun于2019年1月18日聆听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百慕达法院已作出公司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寻求的命令,且共同临时清盘人的委任即时生效。

  于提交共同临时清盘人申请后,公司获悉,公司债权人及股东VM 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已于2019年1月17日向百慕达法院提交有关公司的清盘呈请书。VMS呈请书已获百慕达法院排期于2019年2月15日聆讯。

  最后,公司亦知悉,公司的债权人升捷控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向香港联交所作出公告,表示已针对公司寻求公司由香港高等法院清盘的命令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交呈请书。

  此外,公司股份及债务证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发进一步通告。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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