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集团: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至少21日前,其他股东大会至少14日前向股东发送通知及相关文件

金融界10月24日消息,大洋集团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至少21日前向股东发送通知及相关文件。对于其他股东大会,该公司将至少提前14日将相关文件送交股东。此外,每届股东大会都应向股东提供代表委任表格,让股东有机会指示其代理人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赞成,反对或保留投票权。大洋集团将确保妥善记录和计算所有收到的有效代理人委任。另外,该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尽快公布投票表决结果。

责任编辑:钟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